金融办自查报告7篇-亚博安卓
我们在写自查报告的时候都是要将文字严谨化的,自查报告也是总结的一种,不妨让我们静下心来用心总结,推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金融办自查报告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金融办自查报告篇1
雷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20xx年,经雷州市政府批准,脱钩给国资权属管理的企业有59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59家国有企业中有7家已关闭、破产,其他企业大部分处于歇业、半停产、停产状态,目前只有7家企业有业务经营。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的已年老退休,有的已调动,部分企业也只有名称保留,没办公场所,没资产,没业务。为便于保护职工的权益,20xx年,经请示市政府批准,财政给国资公司权属企业拨付1-2名留守人员生活费,让1-2名企业人来为企业理事,也只有这样,市委、市政府的会议精神、文件、法规等才及时传达到各企业。同时,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国资部门为保护国家财物,保障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加强企业的监管,至今,国资公司各权属企业没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违法经济行为。现将各国有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机构:
各企业财务会计机构完善,会计、出纳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二)、会计制度:
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得力,各项财务收、支完全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三)、经济活动:
各企业几乎处于歇业、半停产停产、关闭状态,经济业务很少,大部分企业人员已分散社会,留守人员只靠领取财政拨付的生活补贴。有的企业基本没有资产,没有经营权,银行帐户也已冻结,甚至没有。有的企业只靠旧铺面出租,每次出租也是经职工同意公开竟价拍标的,各企业的资产出让全按市国资委的要求进行,通过上报国资委批准,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公开、公平竟拍、资金回笼企业银行帐户,有的是经国资监管方能支付。停产企业大部分职工退休是自己交付企业的养老保险金。
(四)、财务状况:
各企业只设一会计帐套,帐薄设置完整,收支核算据实,费用开支合法,帐薄、凭证保存齐全,并履行依法纳税义务。至今没发现有私设“小金库”行为,没有发现公款旅游,职务消费,转移资产,虚列费用等现象。
金融办自查报告篇2
根据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内控风险提示及开展内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合行总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我社积极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以主任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委派会计、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我社的内控制度、信贷管理、三防一保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重点检查了印鉴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现金管理,信贷业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
1、全面动员,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岗位职工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先从自身岗位自查,对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反映,不得隐瞒,知情不报,对其他岗位其他员工的业务行为和管理行为提出意见。由委派会计同志负责实施对分社、社部各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基本操作规定执行情况较好,“一分四双”和交叉复核制度、“十六项”基本规定、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制度要求,重要空白凭证帐实相符,销号登记簿与领用、使用情况相一致,分社在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时未按要求入库,而是直接留在柜面使用,已责令立即纠正。检查了会计凭证、帐簿、各类登记簿,会计凭证要素齐全,帐簿设置合理,错帐冲正规范,计息正确。有少数收贷凭证及借款凭证未签经办人名章,帐簿有硬性涂改现象。
2、对微机储蓄业务进行了检查,能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会计业务无缺漏登记的情况,操作员临时离岗能退出操作系统。由于分社掌握微机操作技能的仅操作员和出纳员,存在操作员离岗时由出纳员代岗,而由信贷员代出纳岗的串岗现象。
3、对内部往来资金帐户进行了核对,查实了未达帐项。支票帐户存款能按月发出对帐单,但收回率较低,一是我社对睡眠户存款无法及时联系处理,二是许多农村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重视对帐工作,造成一部分对帐单滞留信用社,一部分对帐单发出后迟迟不能收回。我社已加强了对帐工作的管理,进两个月发出和收回率明显提高。通过业务过程随机核对了储蓄存款余额,分社和社部分别核对了20户,除未登折款项外,帐折均相符。对帐据、帐实、帐卡、帐帐、帐表进行了通打核对,检查日均做到了相符。
4、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信贷业务方面。我社已建立了贷款授权,贷款责任追究和贷款的审批制度。在联社对信用社授权的基础上,由信用社对信贷员进行了授权,对大额贷款由审批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批,落实第一责任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与农户档案的限额一致,大额贷款建立了信贷档案。信贷管理工作一直是困扰信用社经营的重点和难点。去年以来,尽管我社在信贷管理上加强了风险控制,规范了贷款操作程序,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比较多,尤其对存量贷款的清收化解措施乏力、手段单一,对茶厂和茶厂各万元的贷款只能在提供抵押物的基础上办理续贷手续。农业的弱质性,信用社贷款的期限管理与农业生产周期的不一致,致使农户个人贷款违约率较高,信贷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对刚刚产生的逾期贷款进行催收,而对刚性更强的不良贷款的化解显得力不从心。
5、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种类多,客户数量大,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人员处于茫然无着的状态。“三查”制度的流于形式,从事信贷人员的观望等待心理,往往使一笔有问题贷款得到关注时,通常已经比较严重了。农村信用社的考核机制和工资制度,迫使信用社从高管到一般员工,为了求短期的发展,为了取得最多的经济效益,往往把预期收益想象的较高,往往千方百计甚至不考虑实际可能去扩大业务,其结果必然使风险产生且加剧。
6、“三防一保”方面。信用社已与员工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安全防卫设施,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信用社制订了防暴预案,要求职工熟悉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头脑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通过自查,我社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的防范意识,对一些过时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和重订。力图通过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有效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社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自查,我们也剖析了内控制度长期流于形式的原因。
7、内控制度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形成一项系统的制约控制机制,凝聚了信合人强化制度的决心和心血。但这几年的发展似乎误入歧途,大量的类同的规章、制度、办法、责任制,挂在墙上、夹在文件夹里、存在电脑中,登记簿、工作日志一字排开,越设越多,一笔挂失业务要登记挂失登记簿、登记会计特殊事项登记簿、登记计算机工作日记志,一笔借款要登记受理登记簿、借款合同登记簿、内勤工作日志。上级检查乐于看登记簿看工作日志,却往往忽视实地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盘点。很多信用社也热衷于以规章制度的装订精巧,以登记簿的名目繁多展示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查库制度、“三防一保”检查纸上谈兵,事后监督制度勾勾画画,大事小事都要报告,鸡零狗碎也要形成书面材料,相同格式、相同内容的报告一年送上四次。执行上的流于形式根源于内控制度本身的形式主义泛滥,源于形式山上的河水只能归于形式的窠臼。委派会计实行以来,在抓内控、抓防范、抓监督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多数委派会计的大部分时间大部分精力都置身于必须的不容滞后的繁琐的具体的会计业务中。委派会计本身也还是一个风险源,却赋予其监督与管理的重任,只能是以剩下的一点点时间一点点精力在形式的河流上随波逐流,而内心却流淌着真实的无奈。其实,内控制度建设只需紧紧围绕着“一分四双”,“六相符”,“十六项基本规定”的贯彻落实来进行,在各岗位之间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以基本制度为经,以各项业务和重点部位为纬,织就一张缜密的内控之网,无重复、无遗漏,不断地加以完善,随时能发现触网之鱼。而委派会计不能是联社放养的一尾鱼,鲨鱼也不行,他应该是一位吃苦耐劳技艺高超的渔夫,鱼鹰也可以。内控制度建设山重路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常抓不怠,而什么时候内控制度真正落实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也就不需要了。
金融办自查报告篇3
20xx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有关商业银行员工向不法分子出售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并导致大量客户总计3000余万元存款被盗的事件。这一事件说明,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未充分重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没有认识到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缺乏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也不了解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可能导致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为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不得违规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在制度上,应完善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强化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在技术上,应当严格权限管理,完善信息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个人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在员工教育上,应于近期在全辖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员工充分了解、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对本机构及员工个人带来的法律后果,进一步落实本机构的各项内控制度。
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自查情况,适时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有效开展相关工作、未履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金融办自查报告篇4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 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1、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我支行由于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
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采取措施 :
1、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金融办自查报告篇5
根据省联社(倘信联办[20xx]147号)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21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联社财务部组织32个网点会计先后历时20天,于20xx年8月17日至9月6日对我县辖内32个网点自年初以来至8月15日此阶段办理的存款业务等内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采取调阅尾箱、登记簿及凭证资料,通过电子监控查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等方式,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慨况
我县联社是全县农村信用社独立唯一的法人机构,全辖有非独立的核算网点32个。截止到20xx年8月底,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为273369万元,较年初增加29278万元,完成市办下达的存款任务35000万元的84%;各项贷款余额为152806万元,较年初净投放19183万元,控制在人民银行核定的信贷规模内。本次自查内容包括以下12个方面:账户管理、对帐情况、现金库房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印证分管制度、大额款项支付管理、特殊业务处理、会计核算、存款利率执行情况、违规吸
收存款情况、操作风险防控、收费管理等。20xx年以来,领导高度重视案件防控工作,充分依靠员工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管内控、工作落实和业务流程等层面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类汇总,通过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漏洞,剖析根源,制定方案及时整改。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
(一)账户管理情况
各类存款账户都严格执行了开销户制度;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程序都是合规有效的,存款开立都实现了实名制并进行3801交易码核查,对所有有效证件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公的账户开户资料及证明文件都完整有效,对不动户都还莫有进行久悬处理,余额为零的进行了销户,有效账户机构信用代码证发放率100%,新农保批量开户资金都进行了严格管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对长期不动户未及时催促客户规劝客户清户;
20xx年以前开立单位活期账户开户资料不齐。
(二)对帐情况
20xx年6月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北县农村信用社对账工作实施细则》(新信联字【20xx】55号)。落实对账工作职责,充分提高对账工作质量和对账频率。吸取教训,认真剖析历年案件形成的原因及特征,进一步挖掘目前对账工作存在的案件隐患,做到内外员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账工作严禁图形式、走过场,要切实自查整改信用社对账工作中存
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杜绝一切经济案件的发生,力求达到我县制定的对账工作目标:即
1、以公存款对账回单为准,公存款月对账率应达到90%以上;
2、以存放款和社内往来对账回单为准,月对账率应达到100%;
3、以会计主管(含授权主管)登记在“工作日志登记簿”--“其他工作情况栏”记录为准,账折见面每天至少核对2户活期储蓄,日对账率应达到95%以上;
4、以催收通知单函证为准,对6万(含6万)以上的表内科目贷款双人对账,年对账率应达到90%以上,表外已核销及置换贷款其借款人死亡但有继承人的贷款双人对账,年对账率应达到80%以上;
5、以股金函证单为准,股金年对账率应达到100%;
6、以“三碰库”尾箱清单对账为准,单个柜员现金三碰库日对账率应达到100%,主管汇总碰库日对账率应达到100%;
7、以“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现金库存、重要凭(单)证、物品检查登记簿”汇总登记为准。会计查库、主任查库对账月对账率应达到100%。
各类存款账户按规定执行对账制度;定期开展结算账户对账工作,关注重点账户、大额资金频繁交易账户及其他异常账户等的对账情况;对账人员和记账严格分开程序合理;但是对账单收回率只有61%,主要原因是村委会开立的账户对账单不及时交信用社网点。
(三)现金库房管理情况
现金、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账账、账表、账实、账簿相符,金库出入库合规,现金调拨交接手续合规;现金按照规定及时入库,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纳入表外科目核算。但是个别网点存在以下问题:
1、金库设施不齐全,防潮、防霉工3
作不到位等;
2、库房卫生很差,库房内外蜘蛛网、灰尘很多、很厚、长期未进行彻底的清扫。
3、未严格按执行库存限额制度,有8个网点还有库存超额现象,未及时上调头寸。
(四)重要空白凭证管重理情况
各网点都是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已经全面覆盖各个环节,建立了分类登记簿和分户账,重要空白凭证都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表内外核对无误,重要空白凭证都严格执行了入库.登记.领用.销号.作废等手续,会计主管按每周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盘底查库。.
(五)印、证分管制度执行情况
各网点业务专用章及个人名章能够妥善保管,人员变动基本上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的现象;印章名称印模登记合规。柜员制的网点印、证使用属于是同一个人保管,上级监管部门是否有更好的办法进行案件控制,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六)大额款项支付管理情况
对大额存款支付执行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按规定对大额款项收付进行有效证件、付款依据的审查、登记和报备,存款信息真实完整。存在的普遍的问题是各网点上报领导签字不及时或补签字;部分网点存在大额交易登记簿登记汇出不全,缺换人复核的现象。
(七)特殊业务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受理查询、冻结和扣划等业务按规定办理挂失、解挂业务,对挂失当事人通过公安部门身份证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办理,没有存在违
规授权办理存款挂失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是,手工挂失登记簿登记欠完整,“受理处理记录一栏”大多只是登记“按规定受理挂失”字样,没有详细记载挂失内容;部分信用社有口头挂失未按时登记的情况。
(八)会计核算
存款业务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没有存在乱用会计科目的情况;不存在账外吸储、账外运营的情况;严格执行了日均存款统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合规。
(九)存款业务事后监督制度
我县联社已经于20xx年4月成立了事后监督中心挂靠财务部,及时全面的对存取款业务执行事后监督检查,稽核部门也每季度对各网点进行业务检查审计,对发现问题做到整改问责。
(十)利率执行情况
我县32个网点存款利率都是按照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执行,存款的结息、付息都是按照国家利率管理制度执行并由省联社在核心系统输入控制的,应付利息都是按季及时计提,存款利息都进行了准确无误的计付,不存在多付或少付利息现象。
(十一)违规吸收存款情况
1.全辖32个网点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情况。全辖32个网点严格执行法定存款利率,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包旅游、赠送实物(卡)等名目和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等情况。
2.全辖32个网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自觉遵守《商业
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存在通过“公关”大户企事业单位违规开户强拉存款情况,不存在以回扣、礼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好处等情况。
3.全辖32个网点将存款指标与其他业务经营指标统筹考虑,综合制定,未设立存款单项考核奖励办法。不存在对非存款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把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职工个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工资、奖励、福利等挂钩的情况。我县陈家桥分社行政上属于北塔区,业务管理上属于广北县信用联社,陈家桥乡政府的财政所等单位存款都没有在陈家桥分社开立账户,陈家桥乡政府某领导说“你们抓存款要给我们一点好处费,我们就为你陈家桥分社开立账户”。陈家桥分社蔡主任一口拒绝。陈家桥分社储蓄存款70%用于发放贷款,支持北塔区陈家桥乡人民群众,而陈家桥乡财政所等单位存款不知道流向何方,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查一查。
4.全辖32个网点在开展正常的业务营销时严格规范宣传行为,不存在在宣传资料中损害同业的宣传标语和词语的情况,不存在混淆理财产品、积分回馈与储蓄的关系而误导储户的情况。
(十二)操作风险防控
柜员业务授权明确,无越权办理业务现象;定期更换了密码,人员调离时按规定及时变更和注销了业务权限;设立了柜员密码权限更换登记簿,调阅监控录像录入密码时遮盖了密码器;无相容岗位职责兼岗或混岗情况;柜员离岗做到了按规定暂退。
(十三)收费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264号)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22号)的相关要求,合理确定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调整了存款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将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告知了客户,无乱收费现象并及时将各项正常收费款项计入了相应会计科目;无收费不入账或乱入帐的现象;无挤占、挪用各项业务收费情况。
三、对网点存在问题的处理
对能够整改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成有关网点限期按规定整改,并落实到责任人,对无法整改的问题,按照员工违规处罚办法标准处罚并在20xx年第三季度绩效工资中扣除。
金融办自查报告篇6
一、检查总体要求
(一)制度建设情况。银行能否在开展新业务、新产品前做到制度先行;是否针对各项同业业务制定了业务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检讨和修订;经营计划及考核办法的制定、实施、完成情况如何。
(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是否由一个委员会或部门履行同业业务风险管理的职能;各业务部门设臵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岗位之间是否存在必要的监督和制约;部门、岗位是否具有正式、成文的职责说明;关键岗位是否执行了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三)授权授信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授权和转授权;是否存在超出授权范围的交易;限额管理情况如何;是否设定交易对手或投资对象的授信额度和期限;所涉及的同业业务是否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四)会计核算。是否对各类同业业务制定了相关会计核算办法;记账方法和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面对账;后台结算部门如何对前台交易进行监督;是否按照“实
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根据业务实质和实际承担风险情况纳入表内或表外核算。
(五)资本与拨备。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或不计加权风险资产以降低资本要求的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计提准备金。
(六)流动性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政策和程序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建立了完整的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现金流缺口;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是否有效。
(七)信息沟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是否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上报的监管统计数据的质量管理能否达到规定的良好标准。
(八)合规管理。合规部门是否审核评价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能否实施充分且有代表性的合规风险评估和测试,通过合规风险报告路线向上报告。
(九)内外部审计情况。内外部审计是否将所有同业业务纳入检查计划,检查、评估的频率是否达到制度要求;对同业业务的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是否有效;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
(十)其他方面。检查人员应对同业业务交易资金的流向、
用途要进行重点了解,必要的话,应当到交易对手机构做进一步核实。银行应保证同业业务的档案完整性,检查相关交割单、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具体业务领域检查要点
(一)存放同业/同业存放
有无存放于非金融机构款项和非金融机构的存放款项;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私下协议,将款项存放同业进行违规经营;是否在存放同业款项中核算借款、投资、拆借等款项;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存放同业款项的可收回性如何,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将资金集中存放在同一同业机构,特别是存放在风险较高的同一同业;是否存在账外存放同业;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的情况;是否将同业存款(变相)放一般性存款核算。
(二)同业拆出/同业拆入
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拆新还旧,是否
存在利率异常的交易;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为规避监管,将拆入资金纳入同业存放科目核算,或将拆入资金与拆出资金轧差核算反映;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假拆出真投资、假拆出真借款,或利用拆
出资金进行其他违规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外拆放;是否存在场外交易。
(三)系统内往来(系统内存放/系统内拆借)
系统内往来业务所涉及人员岗位分工是否合理,岗位职责
是否健全;系统内往来会计核算是否正确;资金划拨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科学的内部资金价格管理机制;往来账户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入账是否及时;是否坚持系统内往来定期对账制度;对账员与记账员是否为同一人,是否存在未换人复核的情况。
(四)票据转贴
交易对手是否符合转贴资格;交易额度是否在同业授信额度之内;头寸充足性如何,是否会导致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将票据业务异化为规避监管、腾挪规模的情况:是否存在借助相关“通道”,通过转贴将资产腾挪至“同业往来”科目的情况(如“卖断 买入返售 买断”模式、“卖断 买断”附加交易对手以“卖出回购”交易从他行搭桥融入资金模式),是否存在发行票据类理财产品将已卖断的票据资产进行回购,达到票据资产“表外化”的情况。
(五)债券投资/回购
债券投资/回购业务内控实际执行情况如何,业务的前、中、
后台是否真正独立设臵并有效运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如何;是否将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相分离,期内是否存在重分类;持有到期和可供出售债券实际利率和利息调整金额是否准确;相关债券信用等级是否均经适当评估、及时备案并定期更新;是否针对回购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定期更新;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对手相同金额的连续逆回购交易,交易的真实性如何;是否存在网下回购交易,是否存在实际交割日期早于协议签署日期的情况;债券投资的损益确认、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六)信贷资产转让
是否遵守真实性原则,转出方是否存在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转让双方是否存在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等方式规避监管等行为;是否严格遵守整体性原则,转让的信贷资产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是否遵守洁净转让原则,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变更担保及抵质押手续;转让双方账务处理是否衔接一致,相关风险承担在任何时点上均不落空,及时调整监管指标计算; 是否存在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等行为;是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信息报送。
(七)银信合作业务
金融办自查报告篇7
今年一年来,在市银监分局及市、县人行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两个翻番,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统计“双基”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县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管理秩序井然有序,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明确,精心组织
此次开展统计执法、统计质量大检查非常必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货币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们认真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概论》、《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增强了全员的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统计人员认识到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经查,所报资本充足率报表、信贷违约客户情况、信贷咨询登记、现金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全县所辖机构均设立了统计岗,各社都设立了一名统计员,做到了人员配备到位,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各社主办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且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专业经验,统计归属概念不清,此外,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填写原始凭证时款项来源、用途用词模糊、不规范,造成会计部门记账失误,致使统计归并错误,其次,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且没能实现办公自动化,各类统计数据还需手工计算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错误。
三、采取措施
1、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进行金融统计工作。
2、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3、加大对金融统计工作的科技投入,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4、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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